全市广大网络交易经营者:
“双11”网络购物节临近,为规范网络交易秩序,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“双11”期间网络交易活动提示如下:
一、履行责任义务,依法合规经营。各网络交易经营者(包括平台经营者、平台内经营者、网站经营者、其他网络交易经营者)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。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信原则,切实履行法定义务,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确保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,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,强化法律意识,提高服务能力,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。
二、规范销售行为,确保产品质量。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严格把控商品质量,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。在商品上架销售前,应进行全面且严格的质量检测,确保商品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。一旦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,须立即下架,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理。应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,积极回应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退换货请求。还应加强供应链管理,从源头上严控商品质量,与信誉优良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,以全面提升商品的整体品质。
三、规范广告行为,杜绝虚假宣传。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依法发布广告和进行宣传,要真实、准确、全面地介绍商品或服务情况,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质量、销售状况、用户评价、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,严禁发布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。直播营销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,确保真实、合法。
四、规范价格行为,禁止价格欺诈。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依法明码标价,清晰、准确标示商品或服务的价格、计价单位、促销范围、促销规则等。开展促销活动时,不得先涨价后打折,不得虚构原价,不得实施虚假优惠折价,不得使用欺骗性、误导性的语言、文字、数字、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及其他价格信息。严禁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。
五、规范促销行为,保障消费公平。各网络交易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,应当明确促销规则、期限、商品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,并在页面显著提示。不得通过虚假中奖、虚构交易、虚标成交量、虚假评论、刷单炒信等方式进行宣传。不得采用“仅限今日”“明天涨价”等用语,或者虚构“直播带货”商品库存紧张信息,诱导消费者盲目、冲动购买。有奖促销活动应当明确奖项种类、参与条件、中奖概率、奖品信息等,不得虚构奖品数量和质量,不得内定中奖人员。
六、规范格式合同,保障知情选择。各网络交易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,应当使用清晰、明确的合同条款,避免使用模糊或隐晦的语言。合同内容需充分告知消费者相关权利与义务,确保其在知情的前提下作出选择。不得以默认勾选、强制捆绑等方式诱导消费者接受不合理的条款。对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、违约责任等内容应进行重点标注,并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。不得利用技术手段,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七、规范竞争行为,维护公平秩序。各网络交易经营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严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或侵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。不得采用恶意评价、诋毁竞争对手等手段扰乱市场正常秩序。不得实施混淆行为,误导消费者误认为其商品与他人商品或存在特定关联。严禁编造、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,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。不得通过限制交易、干扰经营等不正当手段,妨碍或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。
八、保护个人信息,确保数据安全。各网络交易经营者在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,应严格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的原则,明确告知收集、使用信息的目的、方式和范围,并须获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。严禁过度收集个人信息,禁止采用一次性概括授权或默认授权等方式进行处理。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,有效防范信息泄露和丢失的风险。
九、畅通投诉渠道,及时化解纠纷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,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与服务,构建完善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,明确纠纷解决规则,确保及时、公正地处理消费争议,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同时,应主动承担相应责任,通过先行赔付等措施迅速化解纠纷,有效减少因争议处理延误而引发的负面影响。
“双11”期间,希望各网络交易经营者加强自律,共同营造安全、放心、满意的网络消费环境,促进全市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
定西市消费者协会
2025年11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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