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->消费警示->正文
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夏季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提示
  • 来源:甘肃省消费者协会
  • 发布时间:2026-06-10
  • 浏览:536

夏季气温高、湿度大,微生物滋生迅速,食源性疾病进入高发期,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,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现就夏季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:


    一、致广大消费者:增强防范意识,科学理性就餐

    (一)选择正规场所。外出就餐请选择证照齐全、环境整洁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,尽量不在卫生条件差的流动摊点就餐。

    (二)警惕高风险食品。夏季冷荤凉菜、生食海产品、裱花蛋糕、自制饮品等易受污染,应尽量少吃。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、鲜黄花菜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。

    (三)注意食物新鲜度。用餐多留心食品是否有异味,剩菜剩饭应及时冷藏,再次食用前充分加热,不食用变质食物。

    (四)养成良好习惯。饭前便后勤洗手,提倡使用公筷公夹;不暴饮暴食,注意均衡饮食。

    (五)维护自身权益。如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,或就餐后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泻等不适症状,请妥善保留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。


    二、致餐饮服务经营者:落实主体责任,严控操作风险

    (一)强化内部管理。严格执行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制度,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,杜绝带病操作。

    (二)严把原料关口。采购食品原料必须索证索票、进货查验,不得采购来源不明、过期变质或感官异常的食品。需要冷链运输、冷藏(冷冻)贮存的,严禁脱冷断链。

    (三)规范加工过程。要烧熟煮透,中心温度达到70℃以上;要生熟分开,防止交叉污染;冷荤凉菜、生食海产品等须在专间内制作;严控木耳、银耳等泡发时间。

    (四)加强设备清洗消毒。餐饮具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,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。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。

    (五)准确预估供餐能力。根据自身加工能力承接宴席、团餐,不得超负荷经营,避免因设备、人员不足导致食品安全风险。

    (六)做好应急处置。发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,应立即停止经营、封存食材和餐饮具、留样,并第一时间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。


    三、共同参与,构建社会共治格局

    夏季是旅游旺季,各类重大活动较多。旅游景区、商业街区、网红餐厅、服务区等集中消费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更高,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,共同筑牢夏季餐饮食品安全防线。

  •  
  •  
  •  
  •  
  •  
  • Copyright @ 2017-2026 版权所有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| 陇ICP备05003905号-1
    地址: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08号11楼 | 电话:0931-8867452